我市出臺了《襄陽市社區物業管理職責清單》,對涉及居民小區的管理職責進行了明確,居民在生活中遇到什么事,該找哪個部門解決,一目了然。
建立網格(小區)“雙報到”黨支部
具體事項:住宅小區對符合條件建立黨組織的做到應建必建,實現黨組織組建全覆蓋
牽頭部門:市委組織部
責任部門:社區黨委
組建物業服務企業黨組織
具體事項:
1.對有三名(含)以上黨員的物業服務企業組建黨支部
2.對不足三名黨員的由行業黨員統籌組建聯合黨支部
3.2020年底,爭取我市物業行業黨建覆蓋率達到70%
牽頭部門:市住建局
責任部門:市物業行業黨委
落實居民小區物業管理
具體事項:新建(在建)商品房住宅小區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銷售前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并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牽頭部門:市住建局
責任部門:市住建局
落實居民小區物業管理
具體事項:對單位自行管理的小區,在“三供一業”完成分離移交前,由管理單位提供治安防范、公共保潔、綠化養護、秩序維護、車輛管理、物業維修等基礎性物業服務,做好文明創建、垃圾分類、違建防控等工作。2020年12月底,全面完成“三供一業”改造并移交后,由社區實行屬地管理,引導居民選擇適合的方式進行管理。
牽頭部門:市國資委、街道(鄉鎮)
責任部門:社區居委會
落實居民小區物業管理
具體事項:對不具備實施物業公司管理的小區,由社區居委會引導業主實行“黨建+自管”模式管理,提供治安防范、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潔、有綠化養護、有秩序維護、有停車管理、有物業維修的服務。
牽頭部門:街道(鄉鎮)
責任部門:社區居委會
落實居民小區物業管理
具體事項:對不具備實施物業公司管理和“黨建+自管”條件的小區,由社區實行保障性管理,暫由街道、社區為居民提供應急維修、清掃保潔等基本物業服務。
牽頭部門:街道(鄉鎮)
責任部門:社區居委會
市政管理
具體事項:對社區轄區內,住宅小區紅線范圍外的市政道路、路燈、電桿、樹木、井蓋、排污系統等公共基礎設施設備進行管理和維護,并在顯著位置公布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牽頭部門:市住建局
責任部門:市政養護處、路燈管理處、綠化養護處
專營設施設備管理
具體事項:對社區轄區內,住宅小區紅線范圍外的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設施設備由專營公司負責對管線管理維護,并在顯著位置公布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牽頭部門:市經信局
責任部門:水電氣及通訊運營單位
2021年年底前實現業主委員會全覆蓋
具體事項:對符合條件的居民小區依法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并辦理備案手續。
牽頭部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責任部門:街道(鄉鎮)
負責全市物業管理的監督、指導、考評
具體事項:
1.制定本市物業管理政策法規并組織實施
2.指導、監督和考核區住建部門開展物業服務監督管理情況
3.對物業服務企業從業人員、業主委員會成員進行業務指導、培訓
4.制定物業服務標準,開展物業服務質量考評,指導行業協會制定和組織實施自律性規范,實行自律管理
5.實施物業管理方面的其他監督管理職責
牽頭部門:市住建局
責任部門:市住建局
負責全市物業管理的監督、指導、考評
具體事項:
1.指導街道(鄉鎮)對轄區內物業服務管理活動進行全面監督管理
2.依法開展對轄區內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承接查驗、物業區域劃分、業主委員會等備案工作
3.負責轄區內商品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的使用審核,并指導業主大會做好續籌工作
4.負責轄區內物業項目服務質量測評
牽頭部門:區住建局
責任部門:區住建局
負責對轄區內物業服務管理活動進行全面監督管理
具體事項:
1.對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履行的義務、應當公示的信息、禁止事項進行監督管理
2.對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3.對物業的使用與維護進行監督管理
4.對物業承接查驗、物業服務企業退出交接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5.處理物業服務活動中的投訴
6.依法組織和指導本轄區內業主召開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并辦理相關備案
7.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
8.建立物業服務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跨部門、跨領域、跨層級的重要事項
9.參與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質量測評
10.負責租賃住房管理等工作
牽頭部門:各城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責任部門:街道(鄉鎮)
設立社區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
具體事項:
1.對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和物業管理活動進行指導、監督、考評
2.指導業主委員會規范運行
3.做好轄區物業服務矛盾糾紛調處
4.參與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質量測評
牽頭部門:街道(鄉鎮)
責任部門:社區居委會
防控和查處違法建設
具體事項:
1.負責對居民小區內違法建設,采取巡查、勸導、制止、報告、監控、督辦、責令停工、查封、罰款、拆除、沒收等措施予以防控與處置
2.對居民小區在樓道、消防安全通道等公共區域堆放雜物、從建筑物內向外拋擲物品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
牽頭部門:市城管執法委
責任部門:市城管執法委
價格收費,特種設備監管
具體事項:
1.負責對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收費進行檢查,對超標準和超范圍收費進行查處,受理物業服務收費投訴
2.依法依規執行企業登記住所審查,不得為將住宅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辦理登記
3.負責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做好特種設備安全與節能管理,承擔特種設備使用安全與節能主體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治安管理
具體事項:
1.負責指導督促小區內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導小區內的自然防范設施建設
2.消除小區內的治安隱患,及時查處自然案件
3.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居民小區內的犬只管理工作
牽頭部門:市公安局
責任部門:市公安局
環境保護、監管
具體事項:負責對居民小區及周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依法進行審批,對居民小區周邊的污染源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公共衛生安全監管
具體事項:負責指導居民小區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牽頭部門:市衛健委
責任部門:市衛健委
消防安全監管
具體事項:指導小區居民參與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理,協調消防救援機構、公安部門(派出所)對小區內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牽頭部門:市消防救援支隊
責任部門:市消防救援支隊
